声明人:孙淑清
我于2002年4月被送往劳教所。因为自己的执著心没去,在高压强化洗脑的迫害下,我违心的被洗了脑。严正声明:在劳教所里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9月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9/5/1097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