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贾相美
我是1998年9月得大法的,当时由于严重的打压,村书记带领派出所的人到我家不让炼了,我就答应了,现声明作废。我要坚修大法心不动,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8月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9/5/1097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