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凯音
在被非法关押期间,在失去自由的情况下,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所写的东西,全部作废。今后一定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8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9/5/1097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