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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孙丽丽 我于95年正月有幸大法。99年7.20以后邪恶开始迫害大法。2002年,我被派出所绑架,在邪恶的迫害和逼迫下我写了“保证书”。我现在严正声明: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我一定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跟随师尊一修到底,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7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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