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慧群
以前在区610、市610的谎言欺骗下,我当时正念不足,讲了不该讲的话,并签了字。我严正声明:以前所有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跟上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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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6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5/9/6/1098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