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孟宪华
在劳教所高压下违心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全部声明作废。坚修大法,金刚不动,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7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5/9/6/1098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