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香珠
本人2002年在劳教所被迫写的“四书”等不利大法的材料,声明作废。我今后要紧跟师父,做好师父交给我们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9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5/9/6/1098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