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宁
在邪恶迫害大法的这五年中,我所有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我今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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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6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5/9/6/1098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