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杨慧文
2005年6月22日所写的“不炼法轮功”的保证,特此声明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9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5/9/6/1098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