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金佩榆
在邪恶迫害下所写的一切材料和签名全部作废。坚修大法紧随师,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8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5/9/6/1098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