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于丽华、于士俊、王秀东、鞠素珍、于井华
在99年7.20的非法迫害中,由于学法不深,说过“不炼”的话,全部作废。今后会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紧跟师父正法進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5 名
声明日期:2005年8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9/7/1099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