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兰萍
1999年7.20以后,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违心写过的“保证书”,家人和别人代写的“保证”,全部作废。决心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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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9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9/7/1099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