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潘树园
在99年大法遭迫害时,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我要加倍弥补,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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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6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9/7/1099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