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淑琴
在邪恶迫害下,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现在声明作废!以后一定学好法,做好三件事,按着师父安排的路走,坚修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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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8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9/7/1099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