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任秀兰、陈丽芳、任桂玲
从99年7•20以后,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紧跟师父正法進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5年8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9/7/1099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