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菊香 99年7月20日邪恶开始迫害大法以后,我的家人受到邪恶的残酷迫害,有两位家人被邪恶迫害致死。邪恶还威胁不修炼的家人代我写所谓的“保证”。我现在严正声明:家人代我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及在邪恶的残酷迫害下自己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洗刷污点,跟上正法進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8月16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