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付淑英
所有的家庭、亲族、或其他什么人替我写过什么“保证”、签过什么字之类的,或自己的言行对不起大法要求的全部声明作废。今后努力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跟上正法進程,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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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9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9/9/1100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