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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洪玉 本人在劳教所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其他人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所写的“保证材料”,“证明材料”全部作废。我愿意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心不动,我一定要坚修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9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9/16/11048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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