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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淑清 我于2000年12月31日到北京证实法轮大法好,被恶警非法抓捕,关押到2001年3月份,2个月时间中如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声明作废。我的儿子、儿媳帮我的签字一律作废。特此声明。洗刷污点,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9/16/11048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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