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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九珍 1999年月7月邪恶迫害法轮功时,邪恶强迫我签字和按手印“不炼法轮功”。当时由于我学法不精進,在邪恶强迫下,我违心的签了字和按了手印。现在我正式宣布给邪恶签字、按手印作废。从此与邪恶无任何关系。我一定坚修法轮大法心不动。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6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9/17/11056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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