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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上官永康 2004年1月30日上午,我在宿舍门外给单位职工发真象卡片时,被工会主席举报,后被派出所警察及社区人员强行带走。直到晚上12点多,他们让我儿子写了“保证”才放我回家。严正声明:我儿子代写的所谓“保证”全部作废,那不是我的意愿。今后,我会更加坚定的在正法这条路上走下去,直至法正人间。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8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9/18/11063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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