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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焕美 我今年74岁,从98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的,由于学法不深,前些日子被邪悟者拉下水,把大法书烧掉,烧完后立刻就后悔了,难受极了。现在我严正声明:我所犯下的罪业一律自己承受,重新回到修炼路上来。加倍努力学法,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8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9/19/11068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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