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秦彩萍 99年7.20后,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因我是辅导员,街道居委一定要我写“不炼法轮功”的认识。逼得很紧,我有点受不了,且又对法理解不深,糊里糊涂的叫儿子代我写了一份“不炼法轮功”的认识。郑重声明:我叫儿子代写的那张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认识”全部作废。洗刷污点,做好三件事,走正、走好今后修炼的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9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9/20/110756.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