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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马百玲、刘苏 我于2004年3月份给派出所写的与法轮功决裂,我从现在声明作废。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8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9/20/11075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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