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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于桂春、刘秀兰 由于学法不深,为了避免居委主任一再追究,就违心的在他们事先写好的“保证书”上签了字,做了作为大法弟子不应该做的事儿,自觉愧对大法、愧对恩师,为此我郑重声明,以前所写的对大法不好的东西一律作废,今后紧跟师父正法进程,一修到底。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1年9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0/20/1832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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