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育贤 2000年5月,因有人告密,我被派出所非法抓去。在派出所的第四天早上,该所长执笔写了“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并逼我签了名。2002年3月,我再次被派出所非法抓去,后被送往市公安局。因那时执著心重,被魔利用,我又一次被迫在邪恶代写的“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上签了名。严正声明:这两份“保证书”作废。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9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9/28/111357.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