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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文峰 在看守所期间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取保候审书上的签字和按的手印彻底作废。今后我要认真学法,努力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自己的过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7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9/28/11135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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