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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蔡金香

    我于2005年6月21日被县公安局恶警绑架到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我违心的在家人写好的所谓“保证书”上签了名。当邪恶非法抄家抄到一本“九评”时,我出卖了同修。这是绝对不能做的事。佛法修炼是严肃的,我真的对不起苦度我的师父。严正声明:我被绑架迫害时,所说、所做的有损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全盘否定旧势力的安排,坚信师父,坚信大法,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9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10/3/1116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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