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郭宝玲 1999年7.20恶党非法镇压法轮功后,单位领导逼迫修炼人写“保证书”,我违心的写了“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现深刻的认识到那时的做法完全错了,是对师、对法不敬,没有严肃的对待修炼。严正声明:我以前所写的“保证”及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做好三件事,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9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10/3/111659.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