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任淑香 1999年7.20恶党非法镇压法轮功后,单位逼迫我写“保证书”,后单位找人代写叫我按手印,我照办了。现认识到这是错误的,是对师、对法不敬,修炼是严肃的。严正声明:我以前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做好三件事,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9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10/3/111659.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