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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双月 2002年腊月,村干部和乡政府的人来我家,问我“还炼不炼法轮功”,我说“炼着哩”。他们拿出“保证书”让我签名,并说“不写保证就得去劳教所”。我不签,他们就捉住我的手按了手印。通过学法,我认识到这都是因为自己的怕心造成的。严正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9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10/4/11172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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