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保新 99年7月20日至2000年前后,派出所多次找我谈话并做笔录,逼我写“保证书”。在这期间,由于自己有怕心等,我做出了不利于大法的事情。我严正声明:以前所做的对大法不利一切言行全部作废。今后我要认真学法,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9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10/4/111724.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