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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太香 99年7月20日邪恶开始非法镇压大法以后,由于自己对法的理解不深,对师父、对大法不够坚定,在邪恶的压力下说了、做了一些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我深感痛悔。在此我严正声明: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走好正法路上的每一步,做好三件事,洗刷污点。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6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10/4/11172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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