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朱书文 2004年的一天,派出所邪恶无理的抄了我的家,把我师父大照片和所有的大法书籍一枪而空。我多次找他们索要,他们不但不给,反而无理的将我送往拘留所非法关押了15天。出来后,我继续找他们要回大法书籍和师父的法像,他们又将我非法关押半个月。由于没有用心学法,执著太重,被他们逼迫做了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现在通过学法,深刻的认识到当时的不理智造成了现在深深的痛悔,现在我郑重声明:被迫害时所写的不三不四的东西通通作废!今后宁死也不能屈服于邪恶!做好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9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10/5/111796.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