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宝英
99年7.20时,在单位写的“保证书”,声明作废。洗刷污点,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9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10/5/1117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