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龙堂、王庄 2000年1月我去北京证实大法,我被想来绑架到县公安局监狱,被非法关押了50天。在此期间,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公安局逼迫我爱人王浩明代我写了“保证”。2001年1月一个晚上,我散发大法的真象资料,我被邪恶非法抓到公安局监狱,被非法关押5个月。但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家里人去接我,公安局逼迫家人代我写了“保证”。2003年我在散发大法真象传单时,邪恶将我绑架到县公安局监狱,县公安局逼迫我家属代我写了“保证”。现在我声明:家人代我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洗刷污点,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8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10/6/111835.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