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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陈海林 在1999年7.20万恶的江氏邪党非法取缔了法轮功。我也被传到了当地派出所,它们不断的逼迫我写“保证”,让我放弃修炼法轮功,放弃“真善忍”,在它们逼迫下,自己违心的写了“不炼保证书”。从那以后,我停止了修炼,我的身体慢慢的又恢复了有病的状态,后来经过同修的帮助,使我认识到“自焚”是对法轮功的栽赃陷害。又开始修炼“法轮功”。现在我严正声明,过去所写、所言、所行对大法不利的,对师尊不敬的事,什么“保证”通通作废。今后我要勇猛精進实修,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父给我们安排的三件事,坚信师父,坚信大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9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10/7/11190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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