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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朝俭 2002年8月单位派出所叫我写了“不再修炼法轮功”的保证,2004年当地公安局的人到我居住地叫我在写有“不炼功”的纸上按了手印。现在我声明两次所谓的“保证”作废。我一定吸取教训,认真学好法,做好三件事,坚定跟着师父修炼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9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10/7/11190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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