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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于淑芹 2000年至2004年期间,在劳教所、公安分局、派出所、工作单位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词全部作废。走证实法的路,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以后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再也不做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的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9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10/7/11190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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