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蔡予华
在劳教所所说、所做的对不起大法的言行彻底作废。紧跟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0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10/8/1119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