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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聂淑华 我95年得法。2001年因在家开法会被绑架到看守所。2003年底因做大法资料而被非法判劳教二年。在劳教所,做了不该做的事。现深深认识到修炼的严肃性。为此声明:我在看守所、劳教所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9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10/10/11206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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