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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史秀英 自2004年正月初十,我被非法拘留4个多月。出来后,签了字,写了东西。配合了邪恶,不符合大法。声明:从2004年正月初十到现在,自己所说、所写、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家里几个孩子代我签过字,在此也声明作废。坚修到底,洗刷污点,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9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10/10/11206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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