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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赵淑春

    我是97年春得法的,修炼后我的思想和身体方面都得到了提高,各种疾病不翼而飞,同时也使我改掉了不好的行为,不再占公家的便宜,不再用公款吃喝,不再坐公车玩乐,而是全身心地干好本职工作,受益非浅。为坚持炼功,曾被非法拘留、劳教,由于自己的怕心,看到同修被折磨的程度,就向邪恶妥协,写了“保证书”、“决裂书”等违背大法的东西。通过深入学法,自己明确认识到这种做法完全违背了大法,对不起给了自己一切的师父。现在郑重声明以前所说的“不炼”之类的话,以及所写的“保证书”、“决裂书”等违背大法的文字材料一律作废。我一定努力学法,积极正法,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9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0/24/185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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