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素兰 99年7.20时,单位叫我们交大法书,并且要我们写一份“不炼功”的保证,有二位说不会写字,也由我代笔共写了三份。我学法不深,怕心过重,按邪恶的意图办事,对大法造成了很坏的影响。现声明:以前写的一切“保证书”和做的一切有违大法的错事一律作废!今后一定要多学法,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一修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9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10/11/112139.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