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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黄尹虹(曾用名黄洁虹)

    自从99年大陆非法镇压法轮功及其修炼者之后,我曾经几次回中国。两次被抓,放的时候都要写一个“保证”。我曾经写过不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保证”。后来明白自己并没有违反什么法律。我现在声明:所写“保证”作废。今后做好大法弟子应做的三件事,否定对大法弟子的一切迫害。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0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10/11/1121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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