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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玲 99年7.20以后,有一次单位领导找我谈到了法轮功的事,自己由于怕心重,说了对不起老师和大法的话,事后很后悔。在此严正声明:自己以前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话全部作废。紧跟师父做好三件事,弥补自己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9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10/11/11213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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