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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陈妍竹 我七岁的时候,学校组织签名反对法轮功,老师说必须签,在惊慌之下我违心的签了名。现在认识到这是不对的,是配合了邪恶。现声明:我上述的签字作废。从今以后,走师父安排的路,做个合格的大法小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10/11/11213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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