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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高志国 我母亲是大法弟子。2001年我去劳教所接母亲的时候,劳教所的干警让我替母亲写了一个“保证书”。现在我认识到那是不对的。声明:我代母亲写的“保证书”作废。告诉人们大法好,弥补过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6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10/11/11213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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