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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薛凤岐

    由于进京证实大法打横幅,被恶警非法抓捕,在北京天安门广场派出所,恶警们打大法弟子,不让上厕所,不让吃饭。后又把我送到通州八里桥派出所。我带了手戳,后来由于神志不清说了地址,家人从北京把我接回来,公安局政保科向我女儿勒索了400元。女儿替我写了“保证”。由于学法不深,我在上面按了手印。出来跟功友切磋后,才明白这是不对的,配合了邪恶。现在声明我所说的不符合大法的话,以及家人替我所说、所写、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事一律作废。我要坚修大法,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揭露邪恶,向世人讲清真相。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0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0/24/185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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