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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刘洪云

    99年8月的一天上午,我被当地邪恶叫去,交出一本《转法轮》和《法轮佛法》(在悉尼讲法),还有一些散页的经文,同时写了及代我丈夫写了“保证”。

    2001年1月14日,邪恶威逼恐吓我说:“如果你还炼,就得送你劳教,因为你去过北京,并且已经进去好几次了(指看守所)”。当时我想:真劳教怎么办?怕心出来了,所有的人的思想观念全都上来了。邪恶之徒在纸上写了一些不符合大法修炼原则的话,我就在上面顺从地签上了我的名字。这样又被邪恶钻了空子。可这次我后悔极了!我哭了,真是后悔呀!因为此时我用《李洪志师父在北美大湖区法会上的讲法》对照自己的行为,真是悔不堪言!这可怎么办?师父还能要我吗?我还配大法弟子这个称号吗?我心里哭求着师父,再给我一次悔过的机会吧!我错了!错了!虽然我顺从了邪恶,可是过了四天,也就是1月18日,邪恶还是把我送进了看守所,这时我悟到;这是师父给我一次悔过的机会,我要珍惜,把握好!后来在看守所里邪恶对我几次威逼恐吓,我都坚定地说:“我坚修大法心不动,我是修炼的人,我的修炼路是我的师父给我安排的,是我的关,我的难我就去承受偿还,劳不劳教你们说了不算,上次配合你们的签字是错误的,我现在声明作废!”几个月后看守所释放了我,我就又投入到正法的洪流中弥补着我的过失。

    再一个要声明的是在看守所里配合邪恶的照相和在拘留证上的认可签字,以及在今年4月5日释放时,在邪恶所有的票证上的签字通通一概作废。师父说:“作为一名大法弟子,为什么在承受迫害时怕邪恶之徒呢?关键是有执著心,否则就不要消极承受,时刻用正念正视恶人。无论在任何环境都不要配合邪恶的要求、命令和指使。”(《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对照师父的这段话,我认识到以前的“保证”和“签字”都是属于配合邪恶的安排。

    另外,让我至今心痛后悔的是我交出的大法书籍,这是一个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是对大法的侮辱!

    还有,我今天为什么才写出这个声明,发出心底的忏悔?我当初由于法没学好,对法理解不深,错误地认为写不写这个声明无所谓,只要我用实际行动做出了否认和弥补就行了。但是,师父说:“一个大法弟子一旦干了不应该干的事之后,如果不能真正认识其严重性、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一切与那千万年的等待都将在史前的誓约中兑现。”(《大法坚不可摧》)我深深地体悟着师父的这段话,我必须清醒严肃地对待自己的修炼,去掉这个污点。在修炼这条路上做到正信、正悟、正念,“以法为师”。所以在此严正声明:我以前所写的“保证”及代我丈夫所写的“保证”,以及配合邪恶的所有的签名、照相等一切不符合大法及大法弟子的言行通通一概作废!做一个堂堂正正的大法粒子!跟师父回家!同时感谢慈悲伟大的师父给我这样一个声明悔过的机会。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0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0/25/185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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